定向医学生如何分配工作单位?服务期可以调动吗?早看早知道!
毕业季的日子已经过去很远了,今年毕业的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已经陆续进入了工作单位。当然,这里说的进入工作单位是指他们需要回到定向单位报到,经过体检政审等一系列事情之后,正式分配他们进入具体哪一家乡镇卫生院服务三年。
根据协议规定,他们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之前还需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年的时间。总共6年时间计入定向服务的6年时间里。也就是说他们在规培之前,其实已经确定好了,规培结束之后具体会进入哪一家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
定向医学生的工作单位是如何分配的?
从相关人员处得知,定向医学生分配工作单位分很多种情况。大致遵循的原则是户籍所在地优先、就近原则。
也就是说假如你是定向在你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的话,那你就必须要回到你户籍所在地的那个乡镇卫生院去工作,假如你的那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工作单位的话,则按照就近原则安排你去你户籍所在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假如你定向的区县不是你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的话,那就是按照就近原则来处理,就是选择你定向区县的靠近你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
我们这里就是按照这种户籍所在地的硬性规定来分配的,但是也听说了有其他的区县是按照入学成绩或者毕业成绩的优劣来排名,然后根据排名,由学生依次选择自己喜欢的乡镇卫生院。个人认为这种分配方式就非常的合理且人性化。
服务期间可以在省内的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吗?
询问相关人员得知,答案很确切,这是不可以的。不要说在省内流动,就是在你定向的本区县的乡镇卫生院之间都是不能流动的。
但是问题来了,明明我们当时签订的定向协议上面的第12条就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省内乡镇卫生院之间合理流动。”
关于这一项条款里面的特殊情况,这个特殊情况具体是指哪些情况?我询问了相关人员,一直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
原本我还以为满足特殊情况的话,应该还是可以在乡镇卫生院之间调动的。但是还有一个前提,即使你满足特殊情况,也还需要甲方的同意。可是甲方怎么会同意呢?用他们的话来说,假如同意了你,他们就会造成人才流失了。
所以我一直在纳闷,这一项条款写在我们协议里面的意义是什么。一方面告诉定向医学生,你可以在乡镇卫生院之间调动,但是另一方面也堵住了你调动的可能性。
经过几次和相关人员的沟通,我很明显的感觉到,近几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人才的需求,尤其是那些偏远山区的乡镇卫生院。用他们的话来说,国家出钱培养了免费医学定向生,你们就应该到国家需要的基层去。所以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在这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极度渴求人才的情况之下,定向生要想选择地理位置稍微较好一点的乡镇卫生院,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甚至有的相关人员还透露,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也不是不可能。你可以去更需要你的、更为偏远的乡镇卫生院。
最后相关人员看得出我对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热爱以及对于未来放飞梦想的远大志向。他们觉得三年并不能限制我光辉的未来和伟大的梦想;他们建议我三年之后再做启航,再次追逐属于自己的天地。
是的,人活一世,数十载春秋,又岂能偏安于一隅之地?
是的,即使背负天渊,手托原始帝城,亦要征战九天十地。